<正>0引言现代社会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明显增高,卫生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的肿瘤发病已由建国初期的第78位而上升到前3位[1],临床实践中我们常遇到采用现代医学手段无法挽救生命而又毫无意义地想尽办法去延长其生命的患者,尤其是那些终末期癌症患者,给我国有限的卫生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浪费。由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循,故不能放弃这些无效且毫无意义的临床救治。笔者在肿瘤内科工作多年,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