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当前我国实施的农村"三变"改革政策,属于我国农村经历多次改革的升华部分,并能够展现出改革和制度间建设的共同进步,进而使得农民能够良好的享受到改革后的成果。而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更需要突破难点,并及时的把控不同的风险,不断的以依法推进为重点,关注契约精神以及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这样不仅能够在制定实施方案、股权评估以及资产确权等工作中能坚持有法有据的原则;并且也能正确的认识到"三变"改革当中的政策制度在建设中的法制途径。这样能够在制度建设中展现出农民集体组织共同利益中所展现的民主协商精神,以此来杜绝在村级议事会当中发生的有形无实、机制不健全以及群众反映不积极等相应的问题和不足,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能够传达基层群众意的渠道,进而保障农民的话语权以及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