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版权结合互联网技术获得了快速发展,版权载体的形式日渐丰富多样。但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其在促进作品创新与发展的同时,也使网络版权的侵权行为更加复杂隐蔽,给版权的保护带来新的挑战。面对网络版权的犯罪行为,文章对刑法规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得出对网络版权的刑法保护是必要的。但是,互联网有其本身的复杂性与时代性,所以,对网络版权的刑法保护仍应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进行适度、必要的规制,才能在促进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同时,规范恰当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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