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突出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价值,但对客户信息保护的规定仍不能满足当前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本文在详述商业秘密概念、商业秘密立法保护、客户信息概念后,深入剖析客户信息的商业秘密属性,并在借鉴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商业秘密保护经验的基础之上,针对现有立法的精细化程度有待完善、侵犯客户信息案件的民刑管辖混乱、保密协议签署及实施的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从加强客户信息作为商业秘密的立法工作、完善侵犯客户信息案件的分流与管辖机制、以保密协议强化保密措施的实施等角度提出保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