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经过审理有两种结果:一是宣告无罪,二是终止审理。对于终止审理的情形,在事实上已经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但却没有做出明确结论,也没有赋予被告人上诉权。因此,对终止审理制度进行重构并赋予被告人上诉权,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