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安排庞大的国有资产,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问题,通过建立出资人制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但仍面临定位问题。现有的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具有多重身份,一种是作为公司法意义上的出资人股东,一种是作为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行使公权力,承担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一个机构肩负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职能,导致定位不清、角色混同,产生了不少问题。本文建议借鉴新加坡的国有资产监管经验,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重新确立国资机构定位。

  • 单位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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