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浙财会[2021]1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1]4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参加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