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云南省16个州市发展大中型沼气项目的适宜性各异,文章从温度适宜性、原料适宜性、经济适宜性、社会适宜性及远景适宜性5个方面构建了云南省农村大中型沼气项目适宜性区划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权TOPSIS法对各州市适宜性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养殖业发展速度与沼气原料的丰裕程度两个指标权重最大,也决定了各州市适宜性排序。根据综合适宜性大小全省可以分为最适宜区、适宜区与次适宜区3个区域,其中临沧市、红河州、曲靖市、保山市、文山州5个州市为最适宜区,西双版纳州、玉溪市、昆明市3个州市为次适宜区,其余各州市则为适宜区。整体上,云南省是发展大中型沼气项目的适宜区域,但在布局大中型沼气项目时候应考虑各州市具体情况,在综合适宜性大的区域重点布局大中型沼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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