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推进中国食品制造企业的出口是当下中国全面推进供给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升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路径。而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则是影响中国食品龙头制造企业出口的重要因素。通过以中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并利用1998—2013年间的微观企业层面的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了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对中国食品龙头制造企业出口的影响。结论发现,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明显提升了中国食品龙头制造企业的出口规模。研究还进一步发现,不同所有制类型、地区及要素密集度的中国食品龙头制造企业的出口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异质性。最后,通过机制检验还发现,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主要通过规模效应、生产率提升效应以及融资环境改善效应等途径来推进中国食品龙头制造企业的出口。其中改善融资环境效应的作用最为突出,在总效应中的占比达到10.46%。实证结果为从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的视角下推进中国食品制造企业出口提供了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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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开放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