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技术的发展及无纸化办公的需要,电子化签名被广泛应用。以传统笔迹形态呈现、以电子数据方式形成并存储的电子化签名,具有笔迹物证和电子数据两种证据归属。电子化签名在概念上和逻辑上与电子签名存在冲突,不宜用《电子签名法》来判断其真实可靠性,而应从笔迹物证和电子数据两个层面展开。对于笔迹鉴定,在人的书写习惯未根本性改变的基础上,可以注重于书写条件变化而展开,且鉴定方法以及电子化签名的检材和样本也需遵循特定的要求。对于电子数据鉴定,可围绕篡改伪造、挪用、滥用和抵赖等情形展开,其与笔迹鉴定存在内在的逻辑及步骤联系。当电子化签名与其他技术结合时,可按照其他技术常用的鉴定方法验证可靠性;而电子化签名的量化鉴定则还在研究进程中。因此,为充分实现电子化签名的价值,还需在其应用及鉴定层面进一步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