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鸭坦布苏病毒病灭活疫苗2种效力评价方法平行关系,为采用血清学检验技术替代鸭坦布苏病毒病灭活疫苗本动物攻毒效力检验奠定基础。【方法】3批疫苗实验室制品分别以0.15、0.3、0.5、1.0 mL经肌肉注射途径免疫51日龄青年鸭和260日龄产蛋鸭,首次免疫后14 d,按相同的剂量和途径进行二次免疫。二免后28日采血,分离血清并测定血清的HI抗体效价,根据抗体效价对试验鸭分组,并分别经肌肉注射途径接种0.5 mL(100 DID50)的鸭坦布苏病毒。攻毒后2 d采血,分离病毒,产蛋鸭攻毒后8 d剖检,观察卵巢病变。比较和分析HI抗体效价和攻毒保护结果的相关性。【结果】免疫青年鸭HI抗体效价≤1﹕5、1﹕10、1﹕20、1﹕40、1﹕80、1﹕160、1﹕320、1﹕640组保护率分别为50%(20/40)、43.8%(7/16)、74.3%(26/35)、86.7%(26/30)、96.6%(57/59)、92.7%(51/55)、95%(38/40)和100%(11/11),HI抗体效价低于1﹕20时攻毒保护率为48.2%,效价1﹕20时攻毒保护率为74.3%,效价1﹕40及以上时攻毒保护率达93.8%。免疫产蛋鸭HI抗体效价≤1﹕5、1﹕20、1﹕40和1﹕80组保护率分别为66.7%(12/18)、83.3%(10/12)、95.2%(20/21)和100%(15/15);HI抗体效价1﹕10、1﹕160、1﹕320和1﹕640组保护比例分别为2/3、7/7、1/1和2/2;HI抗体效价为1﹕10及以下时攻毒保护率为66.7%,效价1﹕20时攻毒保护率为83.3%,效价1﹕40及以上时攻毒保护率达97.8%。青年鸭和产蛋鸭的HI抗体效价与攻毒保护率之间均有极显著的正相关性,Spearman相关系数分别为0.905(P<0.01)和0.932(P<0.01)。【结论】鸭坦布苏病毒病灭活疫苗(HB株)免疫后HI抗体与攻毒保护率存在正相关,可替代免疫攻毒法用于鸭坦布苏病毒病灭活疫苗的效力评价,初步将HI抗体效价1﹕20定为鸭坦布苏病毒病灭活疫苗免疫后产生抗体保护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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