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等性是周代交聘礼中的重要原则,是中国古代发展政治实体、政权、民族、乃至国家之间和平交往关系的重要准则和宝贵的政治思想财富。其对等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是交聘主体的对等性。《仪礼.聘礼》和周之《秩官》所载典型的交聘关系,其交聘主体是两个对等诸侯国及其国君。二是接待人员的对等性。如果聘国以卿、大夫、士组成使团,则主国亦设置与此级别一一相对应的接待官员组合以负责接待事宜。三是接待仪节的对等性。交聘礼仪中宾主双方在服饰、进退揖让和面向等具体仪节均一一对等均衡,贯穿于聘礼的全过程。对等性原则在周代产生并非偶然,一方面,周代分封制度所贯穿的等级秩序,为交往关系中等级性的敌体、对等关系提供了"法理"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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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