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浙江省发布《化工重点监控点评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对处在化工园区外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化工企业,可以新上项目。根据《办法》,化工园区(集聚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规范、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等要求,在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定位鼓励、限制类县域内,且搬迁难度大的单家连片的化工生产企业,即化工重点监控点,应参照化工园区“1+5+X”模式建立企业智慧化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