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不合理的平台链接封禁持续存在,不仅妨碍用户的通信自由权,还会排斥其他经营者,损害了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具有反垄断的必要性。当前,平台链接封禁的反垄断法律规制呈现出“相关商品市场”范围不确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困难、“难以开展交易”损害后果认定存疑、责任认定标准模糊等现实困难。为了建立数字平台链接封禁行为规制制度,应从制度建设、执法完善、行业自律和用户监督等环节入手,通过增加“超级平台”条款、强化平台中立义务、完善事前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监督等措施,规范平台市场行为,助力市场稳健运行。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