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连续四年对"两院"部分法官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了法官检察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民主意识。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开展履职评议是强化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宪法、组织法和监督法中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由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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