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对死刑制度进行了多个方面的修改,包括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提高死缓期间执行死刑的标准、取消3个罪名的绝对死刑等举措,社会各界对这一修正案做出了积极的响应,肯定其进步意义的同时也提出了不足之处和修改建议,如:应该继续减少死刑配置的罪名、彻底取消绝对确定的死刑、明确死缓期间执行死刑的标准等,为继续完善刑事立法明确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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