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当前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而深化改革的基础在于混改企业股权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我国国企混改与西方国企私有化存在本质区别,因此需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企混改股权制度。混改企业股权需要对既有股权结构进行整体化改革和特殊性安排,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民营资本对股权要素的不同需求,从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及股权高度分散化等不同角度,构建混改企业的股权结构类型。为了实现混改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同时可以借鉴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双重股权和黄金股等特殊股权制度,确定其适用条件和边界,推动国企通过混改形成多元化的股权模式。

  • 单位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