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焦点是基于利润归属的征税权划分难题,从2013年延续至今的国际税改,虽已形成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的共识,但并没有建立可以支持国际税收规则适应全球商业环境变迁的基础理论体系。本文从税收角度认识数字经济、价值创造和财富分配这三个相互关联的命题,包括所得来源地与价值创造地、生产界限和对GDP的批评、数字经济的价值链和数据的权属与收益。本文认为,数据生产要素创造的财富应回馈社会公众,由G20和OECD领导的BEPS包容性框架下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全球解决方案谈判走在了前面,为数字经济财富分配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并且在这一进程中,国际税收治理正在由基于双边的协商模式转向基于多边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多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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