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秦岭是我国南北方的地理分界线,对我国南北方气候调节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秦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行为监督事关重大。国家审计和国家监察作为国家治理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国家审计与国家监察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通过协同发挥监督作用的路径进行研究。文章首先从法律基础、职能基础两个维度探讨了国家审计和国家监察协同的现实基础,其次分析了国家审计和国家监察主体协同、过程协同和结果协同的三个协同路径,最后针对协同制度、移交机制和共享平台分别提出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和国家监察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监督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