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规范,但在关于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和应缴增值税的预算会计处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