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公安部组织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和深圳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工作,其他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也立足本地实际,对“一窗通办”进行探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积极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各试点地方公安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依托公安派出所设置综合窗口、进驻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公安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