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基本保障。基于中国教育追踪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我国中学教师的主观社会地位整体偏低,农村教师的主观社会地位显著低于城市教师。编制、教学获奖、工作自主性、与校长的教育理念差异、工作压力、职业倦怠等工作特征变量,身体健康状况、生活幸福感等生活特征变量以及薪酬待遇显著影响中学教师的主观社会地位。夏普里值分解方法结果显示,城乡教师主观社会地位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薪酬待遇对农村教师的主观社会地位影响作用更大。影响城市教师主观社会地位的编制、与校长教育理念差异、工作压力、职业倦怠等变量对农村教师并没有显著影响,而显著影响农村教师主观社会地位的工作自主性、教学获奖等变量对城市教师也没有显著影响作用。提高中学教师的主观社会地位要注意城乡差异,定向发力,切实落实教师福利待遇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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