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在我国即将编纂民法典的时代任务下,客观地回顾了中国民商立法体例的选择曾引起的多次论争的历史,综述了民商事立法体例的选择上学界的四种观点,分析了民法与商法作为私法领域的两大部门法的和而不同之处,以及当今中国立法所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认为采取相对式的民商分立模式,是比较符合中国立法现状及未来发展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