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社会公共危机发生时,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显得至关重要。本文以新冠肺炎早期(2020年1月11日至2月19日之间)各地区官方指定非营利性组织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了互联网普及率对抗疫款物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能够显著促进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进一步研究发现,非营利性组织的"两微一端体系"(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官方网站)越健全,则上述关系越明显;互联网普及率在疫情上升阶段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质量的促进作用更大,但是在疫情下降阶段的促进作用有限。本文的结论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疫款物的信息披露规律,推动披露者、使用者、监管者对本地官方指定非营利性组织的共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