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认识论的研究以信念为基础,对信念的评价占据基础地位。其核心议题之一是要解决信念的合理性问题。根据经典的回答,只有当某一信念得到辩护时,它才是合理的。由于认知辩护是一个规范概念,由其主导的传统认识论研究也就构成了一个公认的规范领域。但什么样的信念才能算作得到辩护的信念呢?在回答此问题时,我们似乎不得不求助于其他的规范性的概念。这样一来,传统认识论的研究显得概念贫瘠、基础薄弱。自然化的认识论指出了传统认识论在这方面的困难,并对其作了根本改造,但它无法从根本上回答认知规范性的来源和知识的价值问题。用皮尔士的探究理论来探索传统认识论的可能发展方向,可以发现,认识论是更为广泛的探究理论的一部分,认知规范是更为广泛的社会规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