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最近,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通知要求,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人专项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