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概述了P2P网贷非法集资并对其进行了界定,指出P2P网贷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为私设资金池、不合格借款人、庞氏骗局。分析了当前制约P2P发展的主要因素是P2P网贷相关法律的缺位、当下P2P网贷监管思路的局限、地方金融监管权力的滥用、P2P网贷的虚拟性与跨地域性。最后提出了引入"软法"加强P2P网贷非法集资的规制、采用宽严相济的监管思路、强化P2P网贷非法集资的属地监管、加强地区金融监管的协调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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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