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4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66号)要求,截至2019年6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专家分三批对申请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进行了现场查验和能力比对,共核准了14家第三方兽医实验室可以受委托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同时发布了《非洲猪瘟实验室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操作规范》和《实验室非洲猪瘟生物安全应急预案》,供相关机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