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乡“三治融合”治理呈现出“悖离与契合”的双重属性。民族乡政府能力是指以民族乡政府为主体,以促进并实现社会和政府自身良好发展为目标,不断生成和发展的多种能力的总和。诱致性制度安排的推动与执行能力、乡村社会资源的组织动员能力、促进“三治融合”治理适应本土化的能力、提供有效公共产品的服务能力以及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是在推进“三治融合”治理进程中民族乡政府能力必须加强的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