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体腔注射康柏西普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临床疗效

作者:申战省*; 陈梦平; 李娴; 王学忠; 颜华
来源: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 2020, 22(02): 143-147.
DOI:10.3760/cma.j.issn.1674-845X.2020.02.011

摘要

目的: 观察玻璃体腔注射康柏西普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法: 回顾性系列病例研究。选择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在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登封市妇幼保健院行ROP筛查并诊断为急进性后极部早产儿视网膜病变(AP-ROP)、阈值期ROP或阈值前期1型ROP的患儿26例(52眼)。其中Ⅰ区病变17例, Ⅱ区病变9例。所有患儿在确诊后24 h内玻璃体腔注射10 mg/ml康柏西普0.025 ml(含康柏西普0.25 mg)。随访时间为21~49(31.2±12.5)周。病情复发或对康柏西普治疗无反应者, 给予重复康柏西普注射或激光光凝治疗。随访期间观察患儿视网膜血管变化情况以及眼部或全身不良反应。结果: 52眼中, 经单次康柏西普治疗有效为46眼(88%), 病变完全消退, 视网膜血管发育至Ⅲ区。重复康柏西普注射治疗2眼, 占4%;经补充激光光凝治疗4眼, 占8%。3眼病变复发, 占所有患眼的6%, 纤维增生膜持续加重, 发生视网膜脱离行玻璃体切割术, 2眼术后视网膜完全复位, 1眼术后视网膜部分复位, 包括AP-ROP 1眼, 阈值期ROP 2眼, 均为Ⅱ区病变, 复发时间为10~17(13.2±1.8)周。所有患儿随访期间均未发生局部及全身不良反应。结论: 康柏西普注射治疗ROP患儿安全有效。部分治疗无反应者, 需手术联合激光光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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