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字〔2022〕15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在齐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徐山山体生态修复工程的请示》(青政呈〔202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齐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徐山山体生态修复工程。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开展项目施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