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受抚养权,是儿童享有其幸福生活所必需的受到父母保护、照料和教养的权利,也是儿童所享有的一项基础性人身权利,但是无论学界还是立法机关,都未能给予理论上的重视和立法上的明示。应当正视儿童受抚养权法律保护中存在的现实困境,厘清抚养与监护的区别,重构儿童受抚养权在儿童权利保护体系中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