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河钢集团于2017年11月开始,对其下属子分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控。河钢集团以集团总部为中心,通过下发相关的管理文件,对纳入集团资金集中管控子分公司(简称“成员单位”)实行资金集中管控,做到统收统支,实现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合理配置,发挥集团的规模效应,最大程度地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集团整体利益和抗风险能力。本文从备案银行账户、内部银行系统等方面对集团资金的管控模式进行简要介绍。一、集团资金集中管控总体原则1.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成员单位对外销售收款,包括货币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上存到集团内部银行,

  • 单位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