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作出的涉及医药化学领域专利优先权认定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认为为享有母案申请的优先权,要求之一就是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必须以35 U.S.C.§112所规定的方式在母案申请中公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应把握的优先权认定的审查标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