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处罚中主观过错的考量尚未达成一致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主观过错条款的缺失、税务机关对适用主观过错标准的判断不统一,导致了税务机关执法实践的困难。以主观过错是税务行政处罚必须考量的因素为立足点,分析目前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应坚持客观归责的立场,税收立法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增加适用主观过错的条款,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细化主体过错的确定标准,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典型案例以供各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在税务机关的执法实践中,结合过错责任原则分配主观过错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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