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保证人民群众持续广泛深入的政治参与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矛盾化的特点。为了有效化解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应充分发挥基层协商民主的积极作用,将“有事来协商”工作机制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推进人民政协在社会治理中有效开展“有事来协商”工作,应构建“能协商”的机制,遵循基本原则,搭建好协商平台,精选协商议题,规范协商流程,做好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