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是一种情境式的存在,高校法律类课程情境式教学具有境遇性、生成性、不确定性、随机性和开放性等特征。针对预设、预成、刚性、单一、单向、僵化的传统高校法律类课程教学,当代高校法律类课程实施应选择弹性、生成、灵动、合一、多向、人本的教学模式。

  • 单位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