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探索,从中央至地方都在着力强调发挥“信用中国”等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在部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会注明给具有“信用中国”守信红名单的投标人加分。将“信用中国”守信红名单作为评审因素,是否属于设立额外资格条件的差别歧视待遇,值得探讨。文章列举财政部的一则案例,通过合法性、重复打分、相关性层面进行具体分析。

  • 单位
    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