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治通鉴》中所谓的“法”与今日所谓的“法律”一词并不完全一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法”主要是指刑律,但也指规则、制度等。传统政治中的法观,既受法家、儒家与道家等理论的影响,又是应对现实的产物。由于没有系统的法学理论与著作,后世制法与执法者往往仅靠不多的一些法家与儒家原则来操作法律条文,这就使得传统法观既有很强的现实性,又难以保证法的一贯性、一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