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在我国的高等学府里,在管理过程中也不断发生学校管理与学生权利的冲突。目前,我国高校在"大学自治"的理念下,某些方面仍然还是法律的盲区,尤其是在处理高校与学生关系的正当程序上,存在明显的不足。而美国是世界上正当程序发展最完善的国家,其学校也不例外,因此,本文重点考察了美国的学校管理中正当程序的适用问题,并从中寻求启示,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高校管理程序。具体地说,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正当程序应当包括:告知、听取学生意见、说明处罚理由制度等一系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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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潍坊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