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繁简分流,是指在遵循诉讼规律、遵行现行立法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司法改革所确定的原则、路径和制度措施,寻求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办法。囿于繁简分流本身即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受到立法规定、制度条件、司法环境、物质保障、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所以虽经积极探索,在取得一些经验的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和困惑。推进繁简分流,要遵循司法活动认知规律进行程序分流,着力破解"送达难",落实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实现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