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四"新文化运动不仅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也是中国国民现代人格的一次觉醒。1982年中国宪法作出了有关人格尊严的保护规定,这既是对国民人格的法律承认,也是对国民人权的保障。随着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人格问题愈益凸显。顺应时代发展需要,遵循现代人格发展路向,培养现代人格意识,实现人格的现代自觉,是中国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