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次使用胰岛素的孕周不同将2017年6月到2018年9月110GDM患者平分为两组,在孕期≥32周时给予对照组患者胰岛素治疗,在孕期<32周时给予观察组患者胰岛素治疗。结果:观察组羊水过多、早产、高血压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新生儿黄疸、窒息、低血糖的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P <0.05);剖宫产发生率及新生儿巨大儿发生率对比对照组(P> 0.05)。结论:在孕期<32周时给予胰岛素治疗更利于改善母婴妊娠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