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机制与职业教育体系匹配不足,财税激励机制手段单一,导致产教融合中企业参与度提升不足。对部分经合组织国家研究显示,基于结果的财政拨款制、财政直补机制、计程表拨款制等措施,对实训企业予以财政激励,使企业效益可持续,可有效提升企业参与度并促进毕业生适应劳动市场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促进产教融合,为我国产教融合财政机制设计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