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职工张某下班后走路回家途中,因踩到不明物体摔倒致左脚骨折。请问这种情形张某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公司职工张某受伤虽然是下班途中,但走路回家途中,因踩到不明物体摔倒致左脚骨折,不属交通事故致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