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农规[2021]3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厅对《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