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空间的弱地域性特征在促使犯罪全球化程度不断深化的同时,全面冲击强地域属性的刑事司法域外管辖制度,集中体现在国家机关打击犯罪整体能力弱化、域外刑事司法活动合法性缺失进而导致证据可采性缺陷、因域外管辖权限制而形成的法律差别适用等方面。上述挑战不仅减损一国刑事司法体系的犯罪治理效能,同时也会在实践中形成犯罪治理的国际洼地。在尊重主权的基本原则之下,应对上述挑战需要转变当前域外管辖权制度设计思路的地域性逻辑起点,探索适应网络空间犯罪治理国际协同的新思路,推动私主体充分但同时合比例地协助域外刑事司法活动,基于谱系化的主权理念对管辖权制度进行分类分层的场景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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