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市监函[2021]299号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工作规则》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