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兰·巴尔特晚期撰写的《明室》不再坚守早期的符号学分析框架,而是把自己观看照片的审美经验作为探究摄影本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力图从现象学路径进入照片影像的内部。基于解读者的分析立场,他认为摄影的精髓是"曾在",它第一次让过去变得和现在一样确实可信,这种新奇感显示出摄影照片的幽灵本质。对巴尔特而言,受众和照片影像之间的互动是一个文化事件,照片影像中存在着"意趣"和"刺点"两种异质性要素,"意趣"是作为教养的信息而诉诸于受众普遍关心的要素,而"刺点"是指在照片中像箭似地刺中受众的偶然性要素;从"刺点"层面看,摄影作品是观看者与拍摄对象的相遇,这种不经意的邂逅给受众带来了一种震惊的效果,这种效果的赢获来自于刺点所具有类似于原乐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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