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共同富裕分两步走的远景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和重大举措。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为体系的农地"三权分置"是经过实践验证的创新型农地制度安排,为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民法典》对农地"三权分置"的制度确认是基本法层面的立法表达,为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差距进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法律遵循。浙江省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为全国层面的探索提供了实践样本,也为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提供了借鉴。